
根據株政辦發〔2010〕28號文件要求,我區的被征地人員醫療保險政策,參照株洲市2025年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執行。根據《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確定2024年度全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準值的通知》(湘醫保發〔2024〕36號)文件精神,現就做好我區2025年度被征地人員醫療保險參續保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繳費標準
株洲市2025年度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為6711元,下限為4027元;8%費率檔繳費標準為322.16元/月,大病醫療互助費為180元/年;全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互助醫療費4045.9元。根據我區相關政策規定,2025年度被征地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:
(一)2025年度泰山街道辦事處、嵩山街道辦事處被征地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標準為:644.3元/年。
(二)2025年馬家河街道辦事處、栗雨街道辦事處、群豐鎮、雷打石鎮、三門鎮被征地人員:
1.征地公告日之時,屬于第二、第三年齡段的人員,需要逐年繳費的人員,為1468.6元/年(含大病醫療互助費180元)。
2.征地公告日之時,屬于第二、第三年齡段的人員,達到退休年齡后,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,今年只需要繳納大病醫療互助費180元。
3、差額部分由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資金補齊。
二、繳費時間和待遇:
1.2025年度被征地人員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為2025年1月1日-2025年3月31日(節假日除外),因今年繳費時間調整的原因,繳費時間延長到6月底。
2.2025年7月1日仍未繳費的參保人員,按暫停參保處理,停止享受各項醫保待遇。被征地人員按規定補足欠繳費用期間基本醫保費、大病保險費后,可恢復參保,從繳費30日后享受各項醫保待遇,欠繳費用期間醫保待遇不再追補。
3.根據湘政辦發〔2020〕66號第二十八條“靈活就業人員年齡達到男滿60周歲、女滿55周歲后”,累計繳費年限或實際繳費年限不足的,需以當前年度繳費基準值的60%為基數,按用人單位繳費率,一次性補繳職工醫保費后,可辦理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確認手續。因此,被征地人員醫保也是需以當前繳費基準值的60%為基數,按當年度個人繳費率,一次性補繳職工醫保費后,方可辦理職被征地退休人員待遇確認手續。
三、繳費方式
為進一步方便被征地人員繳費,區醫保局推行微信繳費,原則上不再采取收現方式繳費。續費人員可直接通過手機關注“天元區醫療保障局”微信公眾號或者掃描公眾號二維碼進行繳費,以電子訂單的支付憑證作為繳費依據。
四、2025年度天元區被征地人員醫療保險繳費明細表
責編:侯美妍
一審:張璐
二審:易平
三審:羅敏
來源:株洲高新區(天元區)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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